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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门楼市2019年以来 多重政策叠加呈现平稳趋势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9-10-31  /  浏览:1847 次  /  

    市区某楼盘开盘,吸引不少市民看房。

    70年焕然一新之 地产

    2019年以来,江门楼市整体呈现平稳趋势,无论是一手房销售数量,还是房屋价格波动,幅度都不大。根据江门住建官方数据显示,江门市1-8月住宅成交共34467套,同比减少4.4%,成交均价8120元/平方米,同比下降2%,库存数量51525套,同比增长55.4%。基本处于供应相对增加,成交有所减少,价格冲高乏力的局面。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江门楼市目前呈现的趋势,体现了这一点。为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或为市民购房提供便利,江门市相关部门在前三季度推出一系列相应政策。

    5月:适度下调二手非住宅 商业用房交易税费

    今年5月1日起,江门市调整个人二手房交易有关税费。业内人士指出,这项新政主要适度下调二手非住宅商业用房(包括商铺、公寓和办公)交易税费。利好此类房屋,尤其是商铺出售。

    江门市税务局4月2日发布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从今年5月1日起,个人二手房交易有关税费将调整,纳税人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及重置成本评估报告,能够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据实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及重置成本评估报告,不能够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为:一、土地增值税,个人住房暂免征收,非住宅类房屋为5%;二、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房屋为3%,其他交易的房屋为1%。

    7月:商转公贷款开展办理

    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7月10日起,蓬江区、高新(江海)区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而目前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和恩平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均高于85%,暂不开展商转公贷款。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较高,办理这类贷款的市民利息负担相对较重。开办商转公贷款业务对这些市民来说,的确是一个好消息。据了解,商转公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先结清原商业贷款后,发放公积金贷款;另一种是以公积金贷款,直接归还原商业贷款。具体办理方式由受理商转公贷款的银行自行确定。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有9家,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江门农商银行。

    8月:“豪宅线”上调至14465元/平方米

    7月26日,江门住建局公示《关于市区2019年下半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的公告》。其内容显示,2019年下半年“豪宅线”为14465元/㎡,相比上半年上调1934元/㎡,创下历史新高。

    江门市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2019年上半年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4465元。

    对于首次购房者而言,无论“豪宅线”上调或者下降,首付比例都是3成,因此并无影响;但对于二次购房者,会影响其首付比例。购买非普通住房(即超过豪宅线的住房),首付最低6成。

    因此,本次豪宅线的上调,可以帮助江门想购买12531-14465元/㎡价格区间的购房者的压力,将首付比例减至3成,增加市民购房积极性。

    9月: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正式运行

    江门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将于9月底正式运行。据悉,去年11月24日上午,江门市住建局与建行江门市分行签订《江门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建设合作协议》。今年以来,双方积极合作推进项目建设,市住建局向建行江门市分行提交住房租赁管理信息系统需求报告,建行江门市分行积极向建行省行协调沟通加快系统的开发设计及优化完善江门市住房租赁监管实际需求的功能,经过大半年来的努力,江门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已成功开发并上线安装调试。

    据了解,该平台含有平台登录界面、备案登记界面、开具证明界面,支持住宅租赁登记备案功能,可在线打印备案登记证明,兼具备房源核实、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从业主体备案管理等功能。市民有关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可按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89、90号“市住建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窗口”办理。

    9月:全省率先启用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应用电子签章功能

    根据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升房地产交易登记政务服务能力的通知》,将分区域、分阶段推进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包括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下同)应用电子签章功能等。

    根据《通知》,江门市区(指蓬江、江海、新会,下同)于8月20日试运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应用电子签章功能,9月1日起正式启用。而台山、开平、恩平将于9月15日前上线,鹤山也将于9月15日前上线自行开发的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系统。这意味着,9月15日后江门市将实现存量房网签备案全覆盖。蓬江、江海于9月1日起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正式启用电子签章功能。

    据介绍,电子签章功能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合同网签应用电子签章功能,可以解决房屋交易登记过程中合同反复提交的问题。通过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房屋买卖合同备案、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等房屋交易登记办事场景无须再提交纸质合同,提高不动产交易登记政务服务效率。通过应用规范、可信、易用的统一电子签章服务,让房屋买卖合同电子化流转,并生成可以查询合同信息和获悉验证合同信息真伪办法的二维码,杜绝了合同信息造假的可能。

    此外,应用电子签章功能,购房人可以在住建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随时随地查询合同信息和备案进度,并下载打印合同,无须再为合同“伤神”。

    9月:江门新版《商品房预售方案》正式启用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9月1日起,江门新版《商品房预售方案》正式启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须提交新版《商品房预售方案》。

    据悉,新版《商品房预售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项目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情况、项目配套车位(库)情况及处理承诺、本次申请预售许可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拟销售商品房的计划、方式和价格以及其他开发企业需要说明的情况等7方面的内容。

    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当提交新版《商品房预售方案》。同时,应当按照要求在售楼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新版《商品房预售方案》。而各市(区)住建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检查本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示情况,对不按规定做好新版《商品房预售方案》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严肃予以查处。

    对此,预购人购房前可以通过方案了解企业、项目和房源情况,注意销售人员介绍的情况(包括建设面积、配套设施、销售价格、签约条件、流程和合同示范文本等内容)是否与方案一致,并通过方案了解项目车位(库)的配套情况、销售(租赁)均价范围等内容,做到“心中有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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